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化妆品功效宣称

产品中文名称 水焕玑防脱洗发水 产品分类编码 防脱发,清洁
注册人/备案人基本信息

注册人

企业名称: 广东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
所在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金田路3号

联系人:黄俊豪

使用方式 淋洗
产品性状 液体 使用部位 头发,头部
产品功效宣称 防脱发
功效宣称 评价项目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
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简述 方法名称 第八章 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 6 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
方法来源 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 年版)
功效判定指标 脱发计数、整体毛发密度、局部毛发密度
试验起止日期 2022-11-02,2023-02-15
1.通过招募有效人数60名的防脱志愿者,由工作人员按照随机表发放试验产品和对照产品,并根据使用说明对受试者进行产品使用指导,确保受试者在试验周期内正确使用受试物。 2.应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。计量资料表示为:均值±标准差,并进行正态分布检验,符合正态分布要求,自身前后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,否则采用两个相关样本秩和检验; 等级资料使用前后的比较,采用两个相关样本秩和检验;试验产品和对照组之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或秩和检验。上述统计分析均为双尾检验,显著性水平为α=0.05。 功效评价结论: 测试过程中,0 例受试者产品使用部位出现局部不良反应; 相比于使用产品前,试验产品脱发计数在使用后 4 周、使用后 8 周、使用后 12 周均显著性减少(P<0.05); 相比于使用产品前,试验产品整体毛发密度在使用后 4 周、使用后 8 周、使用后 12 周均无显著性减少(P>0.05); 相比于使用产品前,试验产品局部毛发密度在使用后 8 周、使用后 12 周均显著性增加(P<0.05); 相比于对照产品,试验产品脱发计数差值在使用后 4 周、使用后 8 周、使用后 12 周均显著性低于对照组(P<0.05); 相比于对照产品,试验产品局部毛发密度在使用后 4 周、使用后 8 周、使用后 12 周均显著性高于对照组(P<0.05)。 该试验产品有防脱发功效。

功效评价结论:

1.防脱发: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结果显示该试验产品有防脱发功效。 2.清洁:根据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,能够通过视觉、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,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
说明